济审改办〔2016〕2号
济源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改革
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7月19日
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改革措施
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暨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加快各项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印发<关于对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审改办〔2016〕5号)要求,决定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对象
市政府各部门、政府所属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督查内容
(一)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1.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2. 取消事项有无自行给予过渡期、暂缓执行或变相继续审批的问题,是否存在明放暗不放等方面的问题。
(二)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1. 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是否落实到位;
2. 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落实到位。
(三)贯彻落实权责清单情况
1.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宣传是否到位、机关内部执行是否到位、服务大厅运用是否到位;
2. 是否存在超越清单“乱用权”或不按规范程序行使职权的问题,对存在问题是否进行查处,对有关责任人是否进行问责。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1. 出台了哪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
2. 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存在哪些不敢管、不会管、不想管的突出问题,是否抓了整改。
(五)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
1. 是否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
2. 落实清理规范措施是否坚决,是否按要求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
(六)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情况
1. 是否按要求梳理和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2. 是否按要求清理了本部门的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是否对本部门负责的年检进行了清理,是否对本部门的指定性培训进行了清理规范,不符合规定的是否全面取消;
3. 简化优化审批流程,采取了哪些举措,清理成效有哪些,减少了多少环节、压缩了多长时限、减少了多少材料;
4. 对以部门“红头文件”增设的审批环节清理是否彻底,还有没有类似文件没有修订或废止,发现一个废止一个,并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问责;
5. 2016年前7个月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有无超时或让群众、企业多次跑腿的现象,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对有关责任科室、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督查措施
1. 建立明责机制。各审批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责,对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明确具体领导负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认真组织研究工作推进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2. 建立述责机制。各审批部门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述责,向社会承诺,向群众践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落实,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3. 建立评责机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工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等群众代表深入开展群众评议,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落实权责清单情况开展综合评估。
4. 建立问责机制。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经督促检查等途径发现的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需要追究责任的,提请监察部门问责。
四、方法步骤
督查工作采取“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统筹推进、部门自查与实地督查协调联动”的方式进行。
1. 自查自改(2016年8月10日—8月31日)。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整改落实。8月31日前,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一式三份报市审改办(人才大厦608室)。
2. 实地督查(2016年9月1日—10月31日)。在各审批部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市编办牵头市审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有关部门、重点行业进行专项督查,实地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改革举措情况,督导各部门完善整改台账,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3. 整改落实(2016年9月1日——10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查和督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逐条逐项认真整改落实,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市编办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未及时整改的突出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4. 总结提高(2016年11月1日—11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推进改革和落实整改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立足标本兼治,探索建立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存在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主动积极作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
(二)着力解决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彻底清理以部门“红头文件”增设行政审批环节、组织指定性培训、延长办理时限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手机等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大力宣传推行权责清单的重大意义,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自觉依单用权、依单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动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建设。
济源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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