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编〔2016〕43号
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济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职权
目录的批复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行政职权目录以及责任清单的请示》(济工商文〔2016〕34号)收悉,经研究,现依据《济源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济政〔2016〕28号),批复如下:
一、同意增加3项行政处罚类职权:
1.“销售者购进或者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处罚”;
2.“对为销售者提供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的供货者的处罚”;
3.“对商品经营柜台出租者、商品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经营者对申请进入其经营场所或者平台销售商品的主体资格未履行审查登记义务,或者拒绝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开展调查的处罚”。
二、同意增加1项行政检查类职权:“对广告媒介单位发布公益广告情况进行检查”。
三、同意增加1项其他类职权:“公益广告发布情况备案”。
调整后,你局保留行政职权279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32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17项。
请于2个工作日内,调整你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7月19日
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印发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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