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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2018-03-16 09:04:42来源:事登局  【打印】  【关闭】

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公示工作的通知

济编办〔2017〕36号 

    

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  

  为做好全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4〕4号)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日前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均需进行2017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为2018年1月1日—3月31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委托,向社会公示其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以前。 

  二、工作流程 

  (一)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事业单位通过专用光盘或二维码图片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全部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成图片后上传。 

  二)网上受理、审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照规定,对网上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查。 

  三)下载打印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网上收到“审核通过”的回复后,下载打印已填写好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四)签署委托、审查意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上签署委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向社会公示的委托意见,加盖事业单位公章。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审查(含保密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由举办单位审定并出具不公示该年度报告的审查意见。 

  (五)报送纸质材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办员携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报送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六)网上公示。2018年6月30日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委托,在“河南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七)材料存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事业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留存。 

  三、提交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各留存一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经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盖章的2017年资产负债表。 

  四)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举办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用提交)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各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 

  (二)2018年3月31日前未完成年度报告报送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向其举办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派发督办函。仍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给予处罚,并向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 

  (三)各事业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报告,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举办单位应严格审核把关。 

  (四)事业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前,登记事项涉及变更的,应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要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对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依法给予处罚。 

  年度报告报送地点:市沁园路435号交通银行603房间 

  联系电话:6610045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要求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要求 

    

  1(    )年度:填写上一年。如在201811日至331日期间报送年度报告,应填写(2017)年度。 

  2.单位名称:如有多个名称,均需填写,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不得打印加盖姓名章或由他人代签。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由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 

  5.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上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6.网上名称:是指事业单位在互联网络中使用的中英文域名和网站名称等。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有多个域名的,使用分号进行分隔,没有的可填写 

  7.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等。 

  8.《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填写事业单位2017年度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包括具体内容及时间。 

  9.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2017年度内以下情况。 

    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 

    4)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0.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注明有效期。若没有,填写 

  11.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填写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及结果;受奖惩填写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2017年度是否有诉讼和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若没有,填写 

  12.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若没有,填写 

  13.非涉密事业单位委托意见: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1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同时由举办单位对年度报告书进行保密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的意见。不能公示的应该事先与登记管理机关沟通确认。 

  15.填表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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