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济源市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济源市编办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济源市编办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济源市编办概况
一、编办主要职责
编办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二、编办决算单位构成
编办部门决算包括编办机关本级决算和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1.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本级
2.济源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济源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第二部分 济源市编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济源市编办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编办2015年收入总计304.48万元,支出总计303.55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8.64万元,增长29%;支出总计增加87.71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工资标准调整、人员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本年收入合计30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4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本年支出合计30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2万元,占54%;项目支出140.74万元,占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编办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4.48万元,支出总计303.55万元。与 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88.64万元,增长29%;支出总计增加87.71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工资标准调整、人员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7万元,支出决算为30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3.15万元,占90%;住房保障(类)支出10.26万元,占3%;教育支出(类)14.98万元,占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万元,占2%。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38.6万元,支出决算为273.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标准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三)教育支出(类)培训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费标准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82万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14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0%。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1.4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燃油费增加。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完成预算的91%,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是指编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编办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编办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辑:管理员
附件:
|
主办: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6611905 传真:0391-6611905
版权所有: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号:豫ICP备12019723号-2 技术支持:郑州家门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