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文明单位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市民文明道德素质,根据示范区文明办的工作安排,3月1日上午,党工委编办组织志愿者在城区沁园路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积极向来往群众宣传讲解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上网等条例内容,通过文明劝导、示范引领,倡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过往群众纷纷表示,杜绝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
期间,志愿者还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小册子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盗、防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并现场指导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耐心细致地回答群众咨询的问题,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增强了大家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意识,对树立文明生活理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志愿者对开展文明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激发了大家的认同感和责任意识。活动共发放《条例》100余份,平安济源宣传袋、宣传页等资料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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