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源市网络红页推广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现将《济源市网络红页推广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3月30日
济源市网络红页推广方案
为了强化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和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公信安[2015]2562号)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三、方法步骤
“网络红页”推广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加大宣传力度,召开“网络红页”推广动员会和“网络红页”管理员培训会,印发相关文件和培训资料,明确工作要求、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各部门、单位确定“网络红页”建设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并报“网络红页”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设完善阶段(2016年6月01日至6月15日)。
各部门、单位依托“网络红页”界面对外发布基本信息、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辟行业特色专栏。确保各部门、单位“网络红页”健康运行,切实提高“网络红页”的社会关注度。
(三)信息核查阶段(2016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市“网络红页”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各部门、单位“网络红页”外发的基本信息、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操作,准确发布政务信息。
机关事业单位在“网络红页”上发布的政务信息要突出服务功能,不能涉及国家秘密。“网络红页”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简介、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电子邮箱等;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办事机构、地址、电话、工作时间、办理条件、收费标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相关表格、常见问题等;发布的政策法规要以与本部门、单位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为主;发布的工作动态要及时反映当前重点工作,准确适时公开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积极传递正能量。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现有的一律公开,不公开的一律取消”的原则,依托“网络红页”全面公开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拓宽渠道,丰富网络红页推广载体。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对外要使用“.政务”或“.公益”中文域名,并在网站首页位置标记中文域名名称;要通过微博、微信、论坛、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载体广泛宣传“网络红页”在减少办事流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要制作“济源市行政事业单位导航”页面和适应常见网站添加的logo链接脚本,积极与本地知名度高的门户网站协商添加“导航”链接。
(三)创新思路,开辟行业特色专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在外发信息时要特别突出各自特色创新工作,并根据各自行业特色开辟特色栏目。乡镇可重点在区域支柱产业推介上多做宣传,部门可重点在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上多做文章,有条件的单位可探索开展“网上办事”,充分展现“网络红页”的职能引导作用。同时,也可以通过文化专栏、创业故事、人物风采等,提升行业整体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配合,严把信息审核关口。
市编办和市保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市政府信息中心等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济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网络红页”的外发信息进行定期审核。市编办主要审核外发的机构编制和行政审批事项,市保密局主要审核相关保密事项,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外发的法律法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主要审核外发的重大新闻稿件,市政府信息中心主要审核外发的政务信息。
五、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的“网络红页”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网络红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编办,具体负责“网络红页”的推广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进度。
市编办要联合市保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府信息中心等部门、单位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网络红页”外发信息的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修改完善,有效维护“网络红页”发布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市编办要定期对“网络红页”访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在机构编制网站上公布访问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