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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新措力推“新常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

2016-10-18 17:21:36来源: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河南省济源市编办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全方位推动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 

  一是加大领导优势,加强领导参与。第一时间将中央、省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在编办全体会议进行学习研究,首先在编办内部形成工作合力,造成前期舆论氛围。 

  二是加大影响力度,加强舆论攻势。及时向各事业单位转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并制定了《济源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工作方法。同时在济源日报、济源之窗、编办门户网站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力度。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加强落地效果。按照公平、公正、规范的要求,通过前期对年度报告审查情况,按照摇号、指定等方式,选派人员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抽查,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积极与相关部门结合,采纳、参考其作出的专业结论,已完成详实可靠的抽查报告。 

  四是加大“新常态”力度,加强效果运用。在形成翔实可靠的抽查报告后,第一时间汇报办领导研究并汇报市主要领导,在各重要门户网站、纸质媒介、微信工作平台公示,并与公安、法院、发改委等相关执行信用单位,创建“红黑名单”充分发挥效果运用,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的监督检查。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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