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首页->文明创建->2024年文明创建 -> 正文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议书

2024-03-03 18:48:17来源:  【打印】  【关闭】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省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条例》规定,每年3月第一周为“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条例》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文明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围绕“新时代、新风尚、新生活”活动主题,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编办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广泛学习宣传,助推《条例》落实。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增强《条例》落地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在摒弃陈规陋习、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的文明进程中走在前、作表率。

二、积极贯彻落实,躬身践行《条例》。要自觉宣传、维护、践行《条例》,当好传播者,积极推动《条例》落实落细,努力让《条例》家喻户晓。自觉当好践行者,在言谈举止、公共场所、行路驾车、与人交往等方面,做到事事处处遵《条例》,时时刻刻讲文明。自觉当好维护者,以主人翁的姿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三、自觉主动参与,拓展《条例》成效。要牢固树立自觉意识、社会意识、担当意识,把深化贯彻落实《条例》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家庭结合起来、与争做文明公民结合起来,大力培养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争做时代新人,主动参与文明实践和文明服务活动,争做最美志愿者,自觉规范个人道德行为,共同创建文明和谐幸福家园。

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用自身文明行为,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4年3月3日        


编辑:管理员


政民互动

主办: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6611905 传真:0391-6611905
版权所有: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号:豫ICP备12019723号-2 技术支持:郑州家门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