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编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5年以来,济源市编办按照省委、省政府及济源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围绕“努力把济源市打造成行政审批事项设置科学、审批环节简化、投资环境优良、人民满意的先进地区”的改革目标,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清理精简审批事项。紧跟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进程,对全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印发了《关于取消调整承接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济政〔2016〕30号),承接落实了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调整了55项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并公布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60项精简为188项(含上挂部门15项),精简28.1%。
二、推进审批权限下沉。依据豫办〔2015〕31号文件精神,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筛选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了575项可赋予省级经济发达镇的行政职权目录,提请市编委会议审定了首批下放两个试点镇的100项行政职权和职权承接方案。目前,正在运转《关于印发首批下放克井镇、承留镇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落实承接职权的各项具体工作,计划10月初全面行使下放职权。
三、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着眼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前置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制定印发了《济源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济政办〔2016〕54号),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服务行为,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等事项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召开了两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推进会,督促各相关单位扎实推进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目前,36个部门自查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正在进行联审论证。
四、实施专项督查行动。制定印发了《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方案》(济审改办〔2016〕2号),转发了《省审改办关于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豫审改办〔2016〕6号),采取实地检查督促、下发督查督办函、印发工作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将督办事项落实到位,扎实推进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多数部门都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迅速行动,积极推进改革措施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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