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编〔2016〕64号
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济源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职权
目录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权责清单的请示》(济国土资文〔2016〕134号)收悉,经研究,现依据《济源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济政〔2016〕28号),批复如下:
同意将行政确认类职权“国土登记”调整为“不动产登记”,设三个子项:1.国土登记;2.林权登记;3.房屋登记。
同意增加其他类职权“林权纠纷调处”。
调整后,你局保留行政职权99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6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职权11项)。
请于2个工作日内,调整你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9月27日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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