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编〔2016〕45号
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
目录的批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行政职权目录以及责任清单的请示》(济安监〔2016〕66号)收悉,经研究,现依据《济源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济政〔2016〕28号),批复如下:
一、同意依法取消3项行政职权:
1.行政许可类职权:“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较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2.其他类职权:“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
3.其他类职权:“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等项目备案”。
二、同意将行政处罚类第1-106项、108-165项职权及行政检查类第2项职权的实施机构调整为“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支队”。
三、同意依法对行政处罚类第17-25项职权、行政强制类第1项职权的实施依据进行修改。
调整后,你局保留行政职权195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65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职权16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由187项减至186项。
请于2个工作日内,调整你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8月24日
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印发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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